经国家资格认可和批准,我所共具有检验业务范围11项,检验资格范围在西北、西南地区是最全的。
1、额定蒸汽压力>2.45MPa(25kgf/cm2)的在用蒸汽锅炉检验;
2、第一、二类在用压力容器定期检验;
3、第三类在用压力容器定期检验;
4、在用液化气体汽车罐车定期检验;
5、在用液化气体铁路罐车定期检验;
6、额定蒸汽压力>2.45MPa(25kgf/cm2)的蒸汽锅炉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
7、C、D、E级锅炉制造厂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
8、第一、二、三类压力容器制造厂产品(含现场组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
9、进出口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性能监督检验(陕西省唯一资格);
10、超高压容器检验(西北、西南地区唯一资格〉;
11、承担无损检测、技术咨询、技术培训等业务。
在此基础上,我所经授权还正式开展了B级锅炉制造厂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医用氧舱和长输压力管道等检验工作。
建所以来,我们始终坚持"科学、公正、廉洁、高效"的办所方针,切实履行法定检验职责。截至2000年底,我所在全省范围内共检验各类锅炉压力容器2万余台,压力管道200km,从未发生过因检验质量而导致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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