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了解到,征求意见稿更强调供热用热中的节能减排,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优先发展热电联产和大型区域锅炉等集中供热方式,鼓励利用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供热事业,推广应用节能、高效、环保、安全的供热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并对供用热合同、交费责任、供热时限、供热温度、供热保障等作出明确规定,明确供热单位与热用户之间应当依法签订供用热合同,合同主要内容包括供热面积、供热起止时间、温度标准、收费标准、缴费时间、结算方式、供热设施维护管理界限、违约责任以及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为了加强供热管理,规范供热用热行为,节约能源和资源,减少污染物排放,维护供热用热双方合法权益,河北省政府将《河北省供热用热办法》列入了今年的立法计划。省法制办组织起草了《河北省供热用热办法》(征求意见稿),近日开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邀请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讨论研究,并提出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