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整治工作由多部门联合行动,范围包括大营镇、原店镇(县城区规划范围内区域),张湾乡(市商务中心区规划范围内区域)。按照《陕县城区燃煤锅炉(设施)大气污染整治实施方案》要求,在集中供热覆盖区内,严禁新建燃煤供热设施,现有燃煤供热锅炉全部限期拆除。在集中供热覆盖区外,现有燃煤供热锅炉全部限期拆除。洗浴业、餐饮业等商业服务功能燃煤锅炉和燃煤大灶全部限期拆除,改用清洁能源。其他生产性锅炉或燃煤设施必须全部采用高效除尘、脱硫、脱硝等环保设施。
据悉,目前排查工作正在进行,4月至6月中旬下发限期整改通知,6月下旬至7月中旬由县环保部门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