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前期摸底对接,该区确定154家305台2416蒸吨燃煤锅炉需要改造,改造方式包括煤改气、水煤浆和新型高效煤粉锅炉、直接拆除等多种方式。其中拟改造天燃气的共126家250台1911蒸吨,占总改造吨位的79%;拟改造水煤浆和煤粉炉的共5家10台132蒸吨,占总改造吨位的5.5%;拟联片供热的共12家28台293蒸吨,占总改造吨位的13%;拟拆除的共3家5台42蒸吨,占总改造吨位的1.8%;还有8家12台38蒸吨燃煤锅炉未确定改造方式。
此次改造将从4月1日起全面实施,除了燃煤锅炉的拆除外,还要进行新锅炉的采购、锅炉房新建和改造工作,力争八月底完成改造任务。此次改造按相关政策进行补助,具体为:为市属行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由市财政按20万元/蒸吨予以补助;为区属行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由所在区财政按20万元/蒸吨予以补助;为市属、区属差额拨款,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及各级各类供热企业的,由市财政按10万元/蒸吨予以补助。城区内生产性工业燃煤锅炉进行改造的,由市财政按5万元/蒸吨予以补助。同时对并入热电联产集中供热的燃煤锅炉,也将降低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