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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继红副局长在全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会议上的总结讲话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11-12 来源:国家质检总局 作者:国家质检总局 浏览次数:12814

    全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会议就要结束了,总局领导对这次会议高度重视,总局党组成员、国家认监委主任孙大伟同志和总局总工程师张纲同志都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会议得到了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的大力支持,王力争副司长到会并作重要讲话;会议还特别请到了总局机关各综合司局的同志到会;会议表彰了国庆60周年特种设备安保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昨天下午和今天上午代表们围绕会议主体进行了深入的讨论。

会议完成了各项议程,达到了预期目的。根据会议安排,我作会议总结,讲三点内容。

一、会议取得了成功,达到了预期的目的。

    会议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全国质检工作会议、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国务院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会议回顾了2009年年工作情况,分析了当前面临的形势,研究部署2010年工作,动员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开拓创新,科学监管,努力推动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工作迈上新台阶,为促进安全发展、节约发展、清洁发展,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贡献。交流了经验,重点研究讨论了今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各项任务和工作措施。陈钢局长的工作报告,从扎实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三项行动”,圆满完成国庆60周年特种设备安保任务,积极服务经济平稳加快发展,着力推进工作机制改革创新,切实加强基础工作和自身建设等五个方面总结了2009年度全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所取得的成效,总结很全面,也很到位,同时,报告还对今年的主要工作从狠抓特种设备使用环节安全监管,全面推进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工作,创新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有效措施,积极稳妥推进行政许可和检验工作改革,着力抓好基础基层建设等五个方面进行了详细部署。孙大伟主任代表总局充分肯定了2009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同时也要求我们始终保持安全警钟长鸣,始终保持高度警惕,认真分析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进一步明确质检部门肩负的重大责任,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以更加饱满的精神状态、更加扎实的工作作风,努力做好各项工作。对2010年的工作,进一步强调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稳妥推进检验工作改革;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加强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管;围绕总局建设大质量工作机制的精神,加快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机制的改革创新;强化四个意识,努力提高特种设备工作队伍的战斗力等四个方面的要求。张纲总工程师刚才又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讲话,围绕开展“质量提升”活动,切实做好今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围绕可持续发展,谋划好今后一个时期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大家一致认为,会议开的很成功。之所以说成功,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第一,从会议召开的时机看,岁末年初,前不久刚刚召开过全国质检工作会议、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国务院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我们这次会议正是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全国质检工作会议、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国务院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各项要求的重要举措。会前,《特种设备安全发展战略纲要》已经总局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赶在这次会上发给了大家,《纲要》明确提出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中长期发展的目标。所以,这次工作会议的召开,对进一步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节能监管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第二,从会议的内容上看,这次会议全面总结了2009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节能监管的各项工作,认真分析了当前面临的形势,部署了2010年的工作,目标明确,要求具体,为我们进一步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节能监管工作指明了方向。另外,从会议资料的准备方面,除了印发领导讲话、《特种设备安全发展战略纲要》、《工作要点》、《表彰通知》等会议文件以外,还将各省市区的经验交流材料和工作总结印刷成册,作为《会议交流材料》提供给大家,这些经验材料,主题集中,内容丰富,各具特色,很有借鉴意义。大家普遍受到启发,通过交流,互相开阔了思路,特别是各地在工作中的经验和措施,对我们做好下一步工作具有一定借鉴和启发作用;第三,从会议的规模上看,参加会议的代表,除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主管局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外,会议还特别邀请了总局机关各有关综合司局的领导和特种设备相关的行业协会及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代表,参加了第一天的会议,这对我们今后工作的具体落实,将会产生积极的作用。

    总之,会议主题鲜明、重点突出、要求明确,体现了较强的改革创新意识。代表们普遍感到很有收获,认为“领导的讲话和工作报告实实在在、清晰简练,形势分析得透,有针对性”,有的代表说 “会议体现了三个转变:从战术向战略转变、从总局层面向全系统覆盖转变和从常态工作向改革创新转变”,也有的说 “会议内容体现了三强:逻辑性强、指导性强、操作性强,更加务实创新”。大家一致认为,这次会议是一次分析和认清形势的会议,也是明确任务、理清思路的会议,更是一次求真务实的会议。

二、关于需要强调的几个问题

    会议安排了专题讨论,大家提出了很多好的意见和建议,根据这次会议上大家讨论的情况,我归纳了以下几点意见。

(一)关于检验工作改革。

    这是大家普遍关注的问题,包括特种设备检验市场有限放开、检验收费、检验人机匹配、定额管理、试点面、改革风险等等一些方面的问题。对这些问题,我们将根据大家的意见,深入认真研究,寻求解决的办法。关于“加强和改进检验工作的意见”,还要进一步广泛听取意见,我们计划通过检验协会这一平台,争取召开检验工作会议,进一步听取检验机构的意见。对于这次的讨论稿,大家可带回去继续研究并组织地方征求意见,并于2月底前将情况和意见反馈给特种设备局。

    对于改革,大家总体上是认同的,认为 “改革是方向,一定要改,但要稳步推进”,“改革虽然有风险,但是不改是危险的”。这里要说明的是,讨论文件名称是加强和改进特种设备检验工作的意见,而没有叫检验体制改革,这也是考虑限定所涉及的范围和有关内容。

    检验工作改革要与国家大部制改革、事业单位改革方向协调一致,检验工作改革还要与安全监察体制的改革相适应。检验改革必须把握好四个有利于,一要有利于安全监察工作的开展,二要有利于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三要有利于质监部门塑造良好的社会形象,四要有利于检验事业今后的可持续发展。另外,必须坚持试点先行,稳步推进的原则,要在依法并保证职责落实情况下积极稳妥地进行,既不能对当前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稳定造成影响,又要为今后的可持续发展打好基础。

(二)关于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督管理问题。

    对于节能监管问题,大家提出了好多意见,我就大家关心的问题归纳几条:

    1.关于经费问题。国家发改委节能经费主要用于应用项目的补贴支持,不用于部门节能工作经费。因此,各地要通过鉴定评价切实有效的节能技术,各地要积极向当地发改委推荐争取对具体节能技术项目的支持经费。

    2.关于2500万吨节能目标的问题。2008年和2009年通过推进实施“三个万”、“四个五”节能工程建设,各地大胆创新,探索性开展了节能工作,如应用余热利用、冷凝水回收、排污控制、燃烧环境改造、改善水质等节能技术,取得了明显成效,两年分别实现1115万吨和1271万吨的节能效果,这些节能工作的效果都有具体的工作内容和测算方法。因此,到2010年三年累计实现2500万吨标准煤节能目标应该说具有可靠的保证和工作基础。总局在推进节能工作中,着力加快节能工作信息统计手段建设,制定效果评价方法,科学验证和总结特种设备节能工作效果。

    3.前两年节能工作主要在宣传和造势, 今年的工作要在做“实”上下功夫,加快节能技术规范和标准的制定,如《锅炉节能监管规程》、《锅壳锅炉建造规范》、《水管锅炉建造规范》等标准,提出节能的具体要求。通过“四个一”节能工程建设,加快研究和完善锅炉能效测试方法,尽快开展测试服务。同时,及时总结各地的经验,推广应用。

(三)关于六个工作体系和《纲要》的实施问题。

    会上大家提出的进一步明确六个工作体系的阶段性目标问题,2010年的工作重点任务在陈钢局长工作报告中已经有具体的安排部署。中长期建设的目标和工作要求也在《特种设备安全发展战略纲要》的主要任务和重点工作中做了原则性的描述,具体任务和要求将在研究制定“十二五”发展规划时进一步细化。在总局对六个工作体系建设作出统一安排部署的基础上,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创造性地推进六个工作体系建设,并在研究制定本地本部门“十二五”规划时予以重点考虑。

    《纲要》的实施需要逐步推进和完善。2010年确定的目标,我们要鼓足干劲,来努力实现这个目标。对于长远的目标,需要我们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逐步细化和完善,必要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调整。各地也可以根据《纲要》的内容,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出适用于本地区的特种设备发展纲要,并和总局保持及时的沟通。

(四)关于特种设备安装告知问题。

    按照《条例》的要求,安装告知的目的是要各地安全监察机构及时知道什么时候要在哪里安装什么样的设备,便于及时进行安全监察,起到及时办理使用登记和安装监督检验的作用,这个环节不是行政许可项目,各地要更多地体现服务意识。为了更加方便企业告知,总局也将组织各地结合实际情况,研究一个具体的措施,如能否建立全国网上告知平台,以记录告知信息等等,都可以探讨和研究。

(五)关于事故处理问题。

    1.关于事故定义和范围问题。总局第115号令《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对事故的定义和范围都有明确界定,特别对排除范围也作了列举。总局刚刚公布的《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导则》又补充作了进一步界定,大家可以结合这两个文件理解事故的定义和范围问题。

    2.关于事故分级与国务院493号令不一致的问题。起因是在修改《条例》时,根据法制办的意见,特种设备事故要纳入《条例》,必须说明事故专有的特性,因此,将特种设备爆炸、倒塌事故这两类事故列为省级质监部门组织调查的重大事故等级。《条例》实施后,我们陆续接到各地反映希望下放一级的问题,局里已经采纳了大家的意见,在六部委联合发文(待批稿)中作了规定,文件下发后,此问题将会得到解决。关于六部委联合发文出台问题。经过半年来《条例》实施汇总的情况,我们认为下发此文件十分必要和迫切。本次会议后,我们将请总局领导出面,在更高层面上与安监总局协商,力争尽快联合发布执行。

    3.关于各地认为事故调查工作量大、责任较重、困难较多的问题。将特种设备事故纳入《条例》范围,由质监部门组织调查,是从事业发展的全局高度来考虑的,事故是安全监察的宝贵资源,是安全监察工作的立身之本。各地要积极协调,争取工作上的主动,探索一些可行方法,如天津在近期气瓶事故调查处理中采用了双组长(质监局、安监局)的方式,相互配合的效果不错。当然,总局和省级局都要想办法,尽量协调,争取增加编制,各省级局特别是事故量较大的直辖市、副省级城市质监部门,更应当积极增设事故调查处理机构,增加工作人员,完成《条例》赋予我们的职责。

(六)关于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和责任界定的问题。

    首先,对于质监部门的责任界定问题,我局已经起草了一份文件,与安监总局的《安全生产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24号令)类似,不同的是包括了检验机构、企业、政府的安全义务和免责条款。去年底我们与国务院办公厅秘书二局进行了沟通,拟发国办文件,现已明确告知不大可能。本次会议后,我们要抓紧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汇报,争取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发文,如果不行,就发总局的文件。在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之前,我们再抓紧修改一稿,征求各地的意见,请认真研究并积极反馈意见。

    其次,关于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问题,各地有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如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标准化制度、安全管理达标活动、创建安全示范县(区)活动、责任保险制度、黑名单制度等等,希望各地积极借鉴和推广。我们认为,落实企业责任,更为关键的是落实基层县、乡政府的责任,要通过政府抓手来促进促进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这方面浙江、陕西、重庆等地都提供了很好的经验,请大家抓住安委会向地方政府下达特种设备死亡率考核指标的契机,积极争取将特种设备安全指标纳入基层政府目标考核中,当然我们也会考虑一些同志的建议,争取在《特种设备安全法》中进一步规定政府的责任和企业的主体责任。

(七)关于加强使用环节监管的立法问题。

    大家认为加强使用环节的监管问题十分正确,特别注重务实。有代表提出,住宅小区电梯的责任主体环节难以界定,我局今年已经将《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列为总局的一类规章立法计划,将首先界定各类使用单位的责任主体问题。

(八)关于气瓶的整治问题。

    全国统一部署气瓶充装站、检验站集中治理工作,通过开展气瓶充装站安全排查,加强气瓶充装站、检验站现场监察和年度抽查,开展气瓶充装站和检验站气瓶安全检查和执法活动,进一步落实充装和检验的主体责任,巩固气瓶充装站只充装自有产权气瓶并对其安全负总责的工作机制,推进气瓶使用登记工作。查处充装超期未检气瓶和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标准违规检验等行为。加大气瓶报废处理力度,严厉打击报废气瓶翻新处理后流入使用的违法行为。开展危化气瓶充装单位事故应急演练工作,有效减少气瓶事故的发生。

(九)关于电梯维保单位的监管问题。

    关于电梯维保单位的规范管理,拟采取相应的措施:一是调整电梯安装维保许可条件,促进电梯维保单位水平的提高。二是督促企业落实电梯维保规则的要求,对维保工作加强监督检查,重点抽查涉嫌降低质量低价竞争的企业。三是开展故障的监测试点,探索电梯维保工作质量的评价方法,运用市场手段促进维保单位的优胜劣汰。

(十)关于下达特种设备事故指标的问题。

    特种设备安全生产考核控制指标的下达,原则上是对相对指标进行考核,由国务院安委会下达。是国务院安委会转变由考核绝对指标向考核相对指标转变的一项重要举措,今后将侧重相对指标考核。特种设备相对考核指标是在目前事故总数及在用特种设备数量推算得出,根据各省的在用特种设备数量和事故数量计算后分别下达。

    相对考核指标每年3月份,由国务院安委会下达给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这样做更有利于落实各级政府的责任。

(十一)关于绩效考核的问题。

    本次会上下发了《省、自治区、直辖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年度评价表》,这个参阅资料也是一个试用的版本,就其中设定的项目和考核指标等问题,请各位代表把这个资料带回去认真研究,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意见,并于2月底前将意见反馈总局特种设备局,我局将进一步完善绩效考核的评价表。

三、关于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

    (一)这次会议意义重大,请同志们回去后向党组汇报,向一把手汇报,研究提出贯彻意见,并抓紧时间部署落实。这次会议十分重要,开得也很成功,与会代表给予了充分肯定。但是,这次会议精神能否顺利贯彻落实,重要的一点就是各地能否结合当地实际,以务实精神,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并进行实施。

    (二)对于领导讲话、《工作要点》和《纲要》,会后各地要专门安排进行学习贯彻,按照工作要点落实好2010年的各项工作,研究和制定实现《纲要》的计划。

    (三)春节即将来临,各地要和往年一样,节前要按照要求加强对人员较为集中场所的特种设备开展督促检查,特别是节日期间的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尤其不能放松,要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一个安全、祥和的节日氛围。

    同志们,新的一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和节能监管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相信,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战线全体同志的共同努力下,在相关部门的关心、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团结一致,坚定信心,奋发进取,一定能够进一步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和节能监管工作,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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