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济宁市中区敲定2009至2011年大气污染深化治理实施方案。总体目标是:2009年底完成重点区的综合治理工作,2010至2011年完成一般去的综合治理工作。同时市中区将划分为重点区和一般区。西外环以东,南外环以北的中区区域为重点区。
对于煤烟型污染治理,将严格控制小型燃煤炉具污染,重点区内禁止使用燃煤茶水炉、小于4.2MW (6吨/时)燃煤锅炉。确有特殊保留需要的,要在2009年9月底前完成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等清洁能源的置换改造。重点区域内供热管网达到区域禁止新上蒸汽、热水锅炉。供热管网覆盖区域内,已有取暖锅炉应立即取缔;企业具备集中供热条件的应淘汰工业生产锅炉。一般区内的燃煤炉具要在2009年9月底前完成达标排放。
重点区域内的循环流化床锅炉2009年年底前完成烟气炉外脱硫改造;一般区内的循环流化床锅炉2010年年前完成炉外脱硫改造。另外,对于排放恶臭气体的排污单位,实施限期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