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涿州市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目标,以推进污染减排为核心,加大蓝天工程实施力度。近日,开展了10吨以上工业燃煤锅炉的专项治理工作,对涿州长虹造纸有限公司、涿州东立纸业有限公司等五家燃煤锅炉烟气排放超标的企业下发了《污染源限期治理通知书》。
鉴于涿州长虹造纸有限公司等五家单位燃煤锅炉的烟气治理设施不属于国家环保部规定的有效脱硫治理,不能正常连续去除烟气中的二氧化硫,直接影响全市空气质量,涿州市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对以上五家企业下达了污染源限期治理任务。
该市在专项治理工作中要求,有治理任务的企业必须立即制定治理方案,筹建治污工程,确保污染物达到国家排放标准,实现稳定排放。对各单位按规定时间完成治理工程建设,经市环保局达标验收后,对提前完成治理任务企业,市政府将视情给予适当补助。市环保局加大对以上五家企业的监管力度,督促其于2009年10月前按要求完成污染治理工程。对未按期完成治理任务和超标排放的单位,依照有关环保法规严肃处理,确保全市工业企业SO2实现稳定达标排放,使全市的空气质量进一步得到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