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从市质监局获悉,新修改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
据了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是第一部关于我国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专门法规,自2003年6月1日实施以来,对于加强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锅炉、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数量急速增长,其节能管理和安全管理问题日益突出。
新条例根据节能减排的要求,增加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管理的规定;将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特种设备无损检测的安全监察明确纳入条例调整范围,鼓励实行特种设备责任保险;进一步完善法律责任,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