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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将对特种设备事故分级调查处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11-12 来源:互联网 作者:不详 浏览次数:2425
    气瓶、电梯、锅炉、游乐设施……这些特种设备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对其安全监管来不得半点马虎。4月28日,笔者从市质监部门获悉,从5月1日起,我市将对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实行分级调查处理制度,提高事故处罚额度,以进一步增强我市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的安全意识和监管能力。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将划分为“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4个等级。单位或者居住小区里的电梯滞留乘客2小时以上,构成一般事故,最高处以20万元以下的罚款;景区或公园里的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游客100人以上、滞留时间1到两天,造成50至100人以下重伤的,为重大事故。对事故的发生单位,市质监部门除将提高处罚额度外,还将对有关单位的负责人以及负有责任的政府工作人员给予相应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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