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明区环境监察大队接到群众投诉,反映后巢乡南郊公园附近南草一组有一家豆腐作坊违规使用燃煤锅炉,生产时煤烟四处飘散,对周围老百姓生活影响很大。
接到反映后,南明区环境监察大队监察人员立即赶到现场进行调查。经查,该豆腐作坊位于居民区内,使用的是一台型号为0.074—0.04—AⅢ型汽水两用燃煤锅炉,属于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小锅炉。
由于该燃煤锅炉属于压力容器,存在一定安全隐患,并且污染较大,违反了国家相关的环保法规,监察人员当即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该豆腐作坊负责人限期自行拆除该锅炉。日前,经后巢乡政府检查,确认该台锅炉已自行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