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由市经贸委、市环保局、市质监局、市节能办联合出台《2009—2010年工业锅炉淘汰、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确定今明2年内,通过淘汰、改造,全市80%以上的工业锅炉必须达到国家工业锅炉的技术规范标准。
围绕市政府“十一五”期间万元GDP能耗降低25%的目标,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企业为实施主体,大力推行集中供热、联片供热,积极推广应用余热回收利用技术、链条炉分层燃烧技术、锅炉系统自动控制技术、热管传热、冷凝水低温回收、锅炉水处理等节能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淘汰落后锅炉设备,不断提高工业锅炉整体节能水平。到2010年,通过对全市工业锅炉结构调整、技术改造、加强节能管理等方式,实现年节约45万吨标准煤的节能目标。
据市经贸委有关负责同志介绍,列入锅炉淘汰改造的企业,将按照各级节能专项资金和环境污染治理专项资金管理方法,予以适当支持,优先安排申请国家和省市有关专项资金扶持项目计划。同时落实国家对工业锅炉节能环保项目的税收优惠政策。市经贸、环保、质监等部门将组成专门机构,具体负责全市工业锅炉淘汰、改造工作日常监督和管理,并依法对新建工业锅炉的能效、环保、安全指标进行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