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二氧化硫减排工作,全面实现“十一五”污染物减排目标,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对辖区内所有热电企业进行脱硫改造工程。目前,全区12家热电企业中除两家企业锅炉关停、采用集中供热外,其余10家热电企业脱硫工程均已进入改造关键时期,其中1家已进入调试阶段,热电脱硫率达90%以上,设备正常运转率达95%以上,预计使用寿命15年左右。
据了解,萧山区12家热电企业共有53台燃煤锅炉,2007年全年二氧化硫产生量约为7.2万吨,占全区产生总量的75%。2007年9月,区政府分别对这12家热电企业下达限期治理决定,要求通过技术改造,将其平均脱硫率从60%左右提高到90%以上。2008年11月,区政府与各热电企业主管单位签订了目标责任书,明确提出:对届时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的企业将责令停业、关闭。2009年3月,区环保局联合区财政局制定了《萧山区燃煤热电企业脱硫改造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对热电脱硫改造实行专项补助,资金额在杭州市级财政补助总投资额30%的基础上,再由区级财政给予40%的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