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锅炉水处理协会于1994年12月26日由民政部审议批准,1995年6月召开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和第一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宣告协会成立。1999年4月进行了换届选举。
中国锅炉水处理协会是由从事锅炉水处理设计、制造、安装、检验、维修、改造、使用、清洗服务及其相关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自愿结成的全国专业性、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业务主管单位是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接受其业务指导和日常监督管理;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参与协会领导工作并进行具体业务指导。秘书处挂靠在国家特种设备检测研究中心。
中国锅炉水处理协会目前拥有近400个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其中包括:具有法人资格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及各行业锅炉水处理技术服务企业、科研设计单位、大专院校和锅炉水处理设备、仪器、树脂、药剂的生产厂家、水处理设备使用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的水处理安全监察人员以及从事锅炉水处理及相关工作的个人,这些会员涉及水处理各部门,遍及全国各地。
协会领导机构为理事会,协会现任理事长是郭元亮同志,第三届理事会由56名理事组成,理事成员均为全国从事锅炉水处理行业工作的领导、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协会下设顾问委员会、技术工作委员会、教育工作委员会、锅炉化学清洗单位资质评定委员会和会员管理部。秘书处是其常设办事机构,秘书长是童有武同志。
中国锅炉水处理协会的宗旨是: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反映会员的正当要求,本着诚信与务实的态度,在会员和政府之间积极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维护会员的的合法权益,为会员服务;充分发挥会员单位的优势,推动我国锅炉水处理技术的发展,为我国锅炉安全经济运行和国家经济建设服务。
中国水处理协会的业务范围:
(一)当好政府助手,承担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及其它政府行政部门委托、授权的各项工作。
(二)积极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处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等。规范我国水处理行业行为。
(三)开展锅炉水处理技术和管理经验交流活动,全面提高我国锅炉水处理的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和运行管理水平。
(四)在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的业务指导及监督管理下,组织锅炉水处理各类专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
(五)组织对锅炉水处理新技术、新产品进行评审、检测、鉴定,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推广应用。
(六)促进协会会员间的业务协作、合作,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七)贯彻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组织开展水处理技术研究、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行业活动。
(八)在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统一指导、协调下,积极开展国际间的学术交流和技术合作,学习国外先进的锅炉水处理技术和管理经验。
(九)接受委托仲裁锅炉水处理行业中的技术性争议。
(十)开展行业的其它有关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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