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简介
张家界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所(以下简称:市特检所)是我市唯一的法定特种设备综合检验检测机构,隶属于张家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位于张家界市永定区崇文路12号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大楼四楼。
市特检所机构建立及变更情况:1992年12月,经大庸市劳动人事局报请湖南省劳动厅锅炉处、大庸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了“大庸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1993年5月随市名变更更名为“张家界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2000年5月随政府机构改革成建制划转至张家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并同时与市劳动人事局划转的市劳动安全卫生检验站合并为“张家界市锅炉和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所”;2004年11月1日,根据湘质监局人发[2004]352号文件,更名为“张家界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所”。
市特检所下设职能科室有:承压类设备检验室、机电类设备检验室、综合室、质控室、液化石油气钢瓶检验站。现有职工18人,其中高级工程师1名,检验师6名,70%人员持有不同项目的检验员证;拥有各种检验检测设备60台(件)。承担着全市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气瓶、电梯、起重机机械、建筑施工升降机、安全附件等特种设备的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工作。
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市特检所的办公已基本实现无纸化。拥有自己的独立的网络系统及检验管理系统软件,从报检到报告的录入、审核、审批,再到检验合格证的出示,都实行了网上操作,并与监察系统实现了信息互传、资源共享,实现了我市特种设备的动态监管。
市特检所始终坚持“科学、公正、及时、安全、可靠”的质量方针,追求“安全质量准确率为100%”的质量目标,奉行“以用户服务为中心”的宗旨,信守“方法科学、行为公正、结果准确、工作高效”的服务承诺,谒诚为所有特种设备业主服务。.
二 提供服务项目
<一>、法定检测项目:二OO四年五月经国家质检总局核准检验资格范围如下:
1、(一)-1 额定蒸汽压力≤2.45MPa的在用蒸汽锅炉和在用承压热水锅炉检验;
2、(一)-3 第一、二类在用压力容器检验;
3、(一)-4 第三类压力容器检验;
4、(二)-1 额定蒸汽压力≤2.45Mpa的蒸汽锅炉和承压热水锅炉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
5、(四)-1 在用电梯定期检验;
6、(四)-2 在用起重机械定期检验;
7、(四)-3 厂内机动车辆检验;
8、(五)-1 电梯验收检验;
9、(五)-2 起重机械验收检验。
<二>、法宝检测项目: 二00四年九月,经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核准可从事液化石油气钢瓶定期检验。
<三>、其它服务项目:
1、钢制结构件的无损检测:包括射线探伤、渗透探伤、超声波探伤及磁粉探伤等。
2、金属材料的理化试验;
3、特种设备的生产、安装、使用咨询服务。
三、检验服务及收费
1、检验收费:按照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全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湘价费[2002]132)号文件收费,并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检验收入足额及时上缴省财政。
2、服务收费:依据合同协商收取。
四、特种设备法定检验周期
1、锅炉:根据《锅炉定期检验规则》的规定:
① 、在用锅炉应每年进行1次外部检验、每2年进行1次内部检验;
② 、安全阀每年至少校验1次;
③ 、锅炉水质每年至少监测1次。
2、压力容器:根据《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在用压力容器检验规程》规定:
①、新装压力容器投运后第3年进行内、外部检验;
②、安全状况等级为1~2级在用压力容器每6年至少进行1次内、外部检验;
③、安全状况等级为3~4级在用压力容器每3年至少进行1次内、外部检验;
④、外部检验每年进行一次。
3、电梯、起重机械:根据《电梯监督检验检验规程》、《起重机监督检验规程》的规定:
①、在用电梯检验周期为1年;
②、电梯停用1年以上重新启用,必须办理申请使用报告,经检验合格,颁发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后方可投入使用;
③、起重机械每2年至少检验1次。
五、检验前的准备工作
1、锅炉内部检验
①、在约定的检验日期前3天做好停炉、炉膛冷却、清洁工作,并打开所有人孔、手孔、检查孔、烟箱门、清灰、清垢;
②、拆除妨碍检验的内部装置,必要时搭建脚手架;
③、准备好有关的技术资料和各项记录;
④、确保汽、水、燃料、烟道、电源等有效隔绝,设备内部照明应采用不大于24V的低压电源;
⑤、检验员现场检验时,业主应指派专人监护。
2、压力容器内外部检验
①、在约定的检验日期前3天做好停运、冷却、泄压、排放、置换处理等工作,用盲板可靠隔断所有液体、气体或蒸汽的来源,且设置明显的隔断标志。对具有易燃、助燃、毒性或窒息性介质的,必须进行置换、中和、消毒清洗,并取样分析,分析结果应达到有关规范、标准要求;打开检查门及妨碍检验的内部装置,并根据检验要求拆除保温层;
②、检验员现场检验时,能够转动的或其中有可动部件的压力容器,应锁住开关、固定可靠、切断有关电源。检验用电应为安全电压,业主应指派专人监护,并有可靠的联络措施。
3、电梯、起重机械定期检验
①、做好检验现场的清洁工作;
②、保证电网输出电压正常,电压波动应在额定电压值的±7%以内;并保证机房的温度、湿度在电梯及检验的允许范围内;
③、出示上年度检验报告及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④、提供设备的有关档案技术资料,如:运行、维保记录,出厂资料、上次检验报告等。
通迅录
序号 |
姓 名 |
职 务 |
办公室电话 |
手 机 |
1 |
陈克爱 |
所 长 |
8252927 |
13974468375 |
2 |
陈百满 |
副所长(主管承压类设备的检验) |
8329997 |
13974489799 |
3 |
吴永祥 |
副所长(主管机电类设备的检验) |
8329997 |
13974400638 |
4 |
彭 彬 |
办公室主任 |
8252927 |
13787961889 |
5 |
李君花 |
质控室负责人 |
8329997 |
13637447855 |
6 |
陈 卓 |
气瓶检验站站长 |
8784752 |
15974407500 |
7 |
石晓武 |
检验员 |
8329997 |
13974458781 |
8 |
田鲁湘 |
检验员 |
8329997 |
13974431741 |
9 |
曹 巍 |
检验员 |
8329997 |
13974423106 |
10 |
王 毅 |
检验员 |
8629997 |
13574454168 |
11 |
董晋阳 |
检验员 |
8329997 |
13762197512 |
12 |
周兆翠 |
检验员 |
8784752 |
13807443463 |
13 |
周松林 |
检验员 |
8784752 |
13574457369 |
14 |
田 浪 |
检验员 |
8784752 |
13574422430 |
15 |
桂绍庆 |
检验员 |
8784752 |
138074482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