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历史沿革
包头市特种设备检验所的前身是“包头市锅炉检修所”,成立于1977年;1984年,更名为包头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1991年更名为包头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所,隶属于包头市劳动局。1999年,单位从包头市劳动局整体划入包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02年,包头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所与包头市安全检测中心合并,成立了包头市锅炉压力容器特种设备检验所;2006年,更名为现在的包头市特种设备检验所。
二、机构设置
内部设置办公室、总工室、财务室、锅炉室、容器室、管道室、产检室、气瓶室、水处理室、起重室、车辆室、培训室、气瓶管理办公室、市场开发室共十四个科室;现有职工93人,领导职数5人;高级工程师14人,工程师30人,各类持证检验检测人员85人,其中有26人持有国家级的检验检测资格证书(包括锅炉检验师12人、压力容器检验师12人、压力管道检验师5人、电梯检验师6人、起重机械检验师4人和RTⅢ2人、UTⅢ2人、MTⅢ2人、PTⅢ2人)。
三、单位的主要职能
(一)特种设备定期检验:锅炉定期检验;锅炉水监测;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定期检验;安全阀校验;气瓶定期检验;起重机械、施工升降机、电梯定期检验;场(厂)内车辆定期检验。
(二)特种设备安装(含修理、改造)安全性能监督检验: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装(含修理、改造)监督检验;锅炉化学清洗监督检验;起重机械、施工升降机、电梯安装(含修理、改造)验收检验。
(三)特种设备制造厂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元件、气瓶制造厂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起重机械制造厂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
(四)其它职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场(厂)内机动车辆发牌照;餐饮服务业漏电保护器检验。
四、检验能力
包头市特种设备检验所是自治区内第一家按照《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通过国家质检总局资格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可开展涉及电站锅炉、工业锅炉、球形储罐、各类压力容器、汽车罐车和铁路罐车、各类气瓶、各类工业管道和公用管道及各类电梯、起重机械和场(厂)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共计47个检验检测项目,本所也是内蒙古自治区内第一家兴建车载天然气气瓶检验线的检验机构。
五、固定资产和仪器设备
包头市特种设备检验所现有固定资产500万元,拥有以下办公和检验设施:与包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合建的办公楼;位于九原区的无缝气瓶、焊接气瓶和液化石油气钢瓶检验站;与昌福气体公司合建的溶解乙炔气瓶检验站;与包钢乙炔厂合建的溶解乙炔气瓶检验站;与中油新型合建的车载天然气气瓶检验站。
包头市特种设备检验所拥有各类检验检测仪器设备达100多台套。随着技术的发展,淘汰了模拟超声波探伤仪,已全部更新为数字式超声波探伤仪,并且改造升级了液化石油气钢瓶检验线,近年来新添置的设备有:高低压安全阀校验台; 工业视频内窥镜;真空绝热压力容器检验设备;车载天然气气瓶检验线;多功能自动激光铅直仪。
六、业务开展情况
每年完成锅炉(包括发电锅炉)检验监检1700多台,运行锅炉水质监测600多台,安全阀校验2000多只,压力容器(包括球形储罐和汽车罐车)检验监检800多台,危险化学品常压罐车检验400多台,压力管道检验监检10多公里,各类气瓶检验30000多只,电梯检验1000多台,起重机械检验2000多台,厂内机动车辆检验1400多台,同时,完成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3000人次。
七、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青山区幸福南路11号
电 话:0472-5996110
传 真:0472-5996111
邮 箱:sunjun164@163.com
邮政编码:014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