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
负责人:何明星
电话: 0578-2661007 传真:2661031
职责:
管理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医用氧舱等)、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含电梯、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客运索道、游乐设施)的安全监察监督工作;负责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技术规程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对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的、制造、安装、使用、检验、修理、改造等环节的监督检查;组织实施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及处置,对有关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和统计分析;管理有关检测人员、操作人员管理人员上岗资格考核发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