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锅检所的检验工作是我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体系的组成部分,是我市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技术支撑。在技术业务方面受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的监督和指导。
青岛锅检所成立于1982年8月。1993年3月通过检验资格认可,1998年8月通过换证审查。注册号:L93021206。
青岛锅检所现有职工39名,其中具有本科及大专学历人员 20名,研究生1名。高级工程师15名,工程师5名。有各类检验人员34名,其中锅炉检验师13名,锅炉检验员3名,压力容器检验师10名,压力容器检验员8名,压力管道检验师1名,压力管道检验员4名,医用氧舱检验员2名。有各类无损检测人员16名,其中RTIII级无损检测人员2名。青岛锅检所各类检验人员均经国家法定部门的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青岛锅检所建筑面积3200m2资产总价值1300万元。
青岛锅检所承担的主要检验工作范围为:
(一)在用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医用氧舱定期检验
a 额定蒸汽压力≤2. 45MPa的在用蒸汽锅炉和在用承压热水锅炉检验。
b 额定蒸汽压力>2.45MPa的在用蒸汽锅炉检验。
c 第一二类在用压力容器定期检验。
d 第三类在用压力容器定期检验。
e 在用汽车罐车定期检验。
f 在用铁路罐车定期检验。
g在用医用氧舱定期检验。
h在用压力管道检验。
(二)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含医用氧舱、气瓶)安全质量监督检验
a 额定蒸汽压力<2 .45MPa的蒸汽锅炉和在用承压热水锅炉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
b 额定蒸汽压力>2.45M的蒸汽锅炉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
c C D E 级锅炉制造厂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
d A B级锅炉制造厂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
e 第一、二类压力容器制造厂产品(含现场组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
f 第三类压力容器制造厂产品(含现场组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
g 气瓶制造厂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
h 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
I 医用氧舱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
(三)进出口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性能监督检验。
(四)安全阀校验。
(五)水质监测。
(六)有关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方面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开发。
联系方式:
本所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山东路15号
邮政编码:266071
电话:0532-5829391 5829390 5849838
传真:0532-58293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