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内设综合财务部、质量管理部、信息管理部、特种设备科学研究所、锅炉检验分中心、容器检验分中心、电梯检验分中心、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检验分中心、产品监检分中心、罐车与常压容器检验分中心、游乐设施检验部、培训教育部、考核评审部和特种设备教材资料发行站等14个职能部门,并设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稽查队特种设备稽查分队。主要从事以下工作:
锅炉检验、锅炉设计图样审查、锅炉设计、制造、安装、改造、化学清洗单位资格评审、水质监测、金相理化分析;
压力容器(含气瓶)检验、压力容器设计、制造、安装、改造单位资格评审,气瓶充装、检验单位资格评审;
压力管道检验、压力管道设计、元件制造、安装单位资格评审;
罐车检验(全省唯一),常压罐车检验;
电梯检验、电梯安装、改造、维保单位资格评审、电梯产品质量抽检;
起重机械检验、起重机械安装、改造、维保单位资格评审、起重机械产品质量抽检;
厂内机动车辆检验、厂内机动车辆产品质量抽检;
游乐设施、客运索道检验及其产品质量抽检;
全国钢、铝罐体以及玻璃钢、塑料罐体等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
安全阀校验、防坠安全器检测;
无损检测;
特种设备管理人员、操作人员、检验人员、安装与维修人员及无损检测人员培训;电工、电焊工培训。
本院将在省局的领导下,坚持“科学、公正、高效、廉洁”的工作方针和“依法施检、客观公正、科学求精、质量第一”的质量方针,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开拓创新,努力做到检验质量事故率为0%、原始记录检验报告差错率不超过1%、检验服务满意率不小于98%的质量目标和事故率为0%的安全目标,为建设成为全国一流的检验机构而努力。
咨询电话:0571—86026725 860240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