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从唐山市环境保护局了解到,唐山将对市中心区燃煤锅炉进行综合整治,11月15日前,4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必须取缔。
有关部门将对183家单位的409座燃煤锅炉进行综合整治,要求在2008年11月15日前,市中心区4吨以下燃煤锅炉必须取缔;4吨及以上燃煤锅炉必须安装高效脱硫除尘设施;鼓励燃煤锅炉改造为燃天然气、城市煤气、电锅炉、地热等清洁能源。
目前,锅炉综合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已完成取缔或改燃气的共有81家的109座锅炉;实现并网集中供热的有6家11座锅炉;完成脱硫的有6家14座锅炉;此外,封存停用的锅炉涉及21家28座。环保部门将对持观望态度和抱有侥幸心理的单位、没有实质进展不能近期完成整治任务的单位,将依法采取罚款、查封、查扣燃煤锅炉,实施环保一票否决等强制措施,促使有关单位加快工作进度。